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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情况
第三环境督察_副本.jpg

 
根据襄阳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襄阳市第三环保督察组从2017年10月16日至31日进驻我市,对我市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环保督察活动,并形成督察意见。4月12日,经襄阳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在我市召开环境保护督查情况反馈会,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何飞、市长孟艳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泽林、市政协主席段永建、市委副书记柯红勇等在家的市“四大家”领导出席会议。
督察组副组长耿新强通报督察意见,认为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多措并举治理环境污染,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何飞作表态发言指出,在我市加快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襄阳市第三环保督察组对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把脉问诊,有助于我市加快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屏障。针对反馈意见和突出问题,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要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办,限时整改。要严格实施整改“公开制”,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参与整改、监督整改,适时将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要严格实行整改“追究制”,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推进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于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理的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孟艳清主持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迅速传达贯彻,统一思想认识。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整改。要严格整改标准,杜绝问题反弹。要严厉督查问责,务求取得实效。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要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始终保持对环保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真正以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效,向襄阳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